云南警官学院2018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警务硕士招生简章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2018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本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面向全国在职人民警察招生,不招收同等学历学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101)论、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二)复试。复试工作事宜我院在复试阶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复试科目为:警务综合、英语。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由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的总分和单科基本成绩要求;
九、学历与学位获得。学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要求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二年制学费12000元/学年,共计24000元,住宿费2400元/学年。在校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院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相关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全程信息公开、并接受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 2018年考试大纲与2017年考试大纲相同,详见云南警官学院官网导航到研究生部分页。我院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云南警官学院2018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